1、港澳商户申请办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内地行驶牌证的申请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已注册实收资本(800万港币)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省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该企业历次的验资报告(须附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5.中文版的香港商业登记文件(香港商户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汽车登记局证明文件(澳门商户提供);
6.港(澳)私家车车主名称与投资港澳商户名称一致的,提供香港(澳门)车辆登记文件;
7.香港私家车车主名称与投资港澳商户不符合的需另提供香港政府私人公司最近一年《周年申请表》或《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8.驾驶员的回乡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9.驾驶员正面一寸免冠相片1张、车辆前方左侧88×60mm照片4张;
10.填写好的《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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